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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继承人怎样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继承人怎样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被继承人与原告于2004年11月26日协议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无子女,无子女抚养问题。
 2、所有财产均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现有房屋四套,原告分得两套,被继承人分得两套。另原告应得现金100万元整(分五年,每年由被继承人给付原告人民币20万元整)
 3、本协议签字之日前的一切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均由被继承人负责偿还,与原告无关。
 4、离婚后,被继承人有义务协助原告解决生活、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
被继承人于2009年4月8日因病去世。2011年1月19日原告将继承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中给付原告249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理由是:被继承人除了将其中的一套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外,其余并未按协议履行。
按原告所诉被继承人与原告协商将分给原告的另一套房屋以91.5万元出卖,所得房款由被继承人经营使用。(此房是2006年6月份出卖的)
请问:“要想打羸这场官司胜的可能性有么,怎么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s169(江苏)
提问时间:2011-03-1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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