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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我有一套房子要卖,已经和买方签了买房协议,但没有约定双方违约责任,那协议上是买方先付我5000元订金,我已收了,并写了收据,尾款办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再付,但我现在急着用钱,想卖给别人,如果我卖给别人了,我会负什么责任?也可以卖给他,但我们想做公证就付尾款,他们非要按协议办完证后再付款,另外房产证被买方抢走了,我现在补办房产证和别人交易,可以吗?我们愿意退订金,但他们拖着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U7356(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1-03-1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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