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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父亲在2005年1月借了同村左某2000元钱,在2007年5月又借左某3000元钱,到2008年6月份,两次借款和利息加到一起是6200元,左某承包我家一块土地,承包费为6000元,双方协定承包费和借的钱抵清了,其中的200元因为在左还没有承包我家土地的时候已经使用土地1年多,也就不要这200元了,当时我们两家的账也就都清了,找代笔人写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内容为:"左某承包我家土地一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承包费用6000元当晚点清."左某和我父亲都在承包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了,代笔人也签字了.
在写合同前左某当然只找到了2000元的借条,那张3000元的借条左某没有找到,当然也就没有撕毁,时间久了也就放下这个事情了,今年9月26号左某去世,他家人翻出这张借条,硬说我们家欠他们3000元钱,还把我们家告到法院,要求我们还他们家这3000元和利息,关键是我们已经不欠他们钱了,左也去世也不能向他证实,代笔人只知道撕毁一张条子,具体多少也不知道,也不能给我们做有力的证据,他们家不说承包地的事情,一分钱不欠他们家的,给一块钱也怨得慌,这个事在村里也给我们家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才能胜诉?如果我胜诉了可不可以要求精神方面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仁增多杰(西藏)
提问时间:2011-03-1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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