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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按揭贷款5期未付后法院判决

汽车按揭贷款5期未付后法院判决 当时买车车价是20.78万元,首付62800元,按揭贷款14500,月付4514.4元,现在因为5期未付,法院发来传票,要求还款共计119938.29元以及律师代理费4800元,如果不去处理的话,法院判下来的责任如何?第一责任人和担保人以及汽车销售公司应各承担多少费用?或者还是法院会来扣车?或者是法院对责任人及担保人进行强制执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勇(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09-06-05 14: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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