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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股权不承担风险合法吗?

拥有股权不承担风险合法吗?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有个朋友,他公司老总要另注册个新公司,注册资本1千万,做贸易的,成立这个公司主要想用这个公司来签工程材料合同钢材供应合同之类的。用他儿子做法人代表,做大股东,他自己不参与,他想分10%的股权给我朋友和我朋友的另一个同事,,即给我朋友5%的股权,不必出资。承诺可以立字,以后如有风险不必承担,完全由大股东个人承担,如有利润,却可以按股权比例分配,这个立字成立合法吗?我朋友要还是不要好?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d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1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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