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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货车纠纷

重货车纠纷 去年,我和另两个会开车朋友打算买重货车,车的总价为35万元,我出其中一半17.5万元,另两个朋友各出8.75万元,新由于我不会开车,他们的工资为3500元每月,每月我支付工资1700元他们,车辆主要用拖送水泥原材料。收入的账都是按车辆的投资额比例算的,即我收入一半,另外的一半由这两个朋友各一半,开支也是这样支出的,而过后两三个月其中一人又想买新车,经常借故不来开车,正这个时候发生一起车祸,共损失约4万元,由于发生车祸送水泥原料的生意产生纠纷,这个生意也做不下去了,一直持续到现在靠剩下的一个朋友开车维持着,如果现在把车卖出,市场价格约22万元,我想问问其中一个朋友未经我和另一个朋友同意离伙至使生意不能正常经营他要付什么责任,如果现在把车卖出是怎样分豁价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丽I之源(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3-1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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