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强制转换合同

关于强制转换合同 近日,我上班的厦门法拉电子公司要求部分员工重新签订合同,理由是公司内部调整,从2009年之后进的都要转换合同。但是合同上面的公司名称叫做厦门法拉欣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不一样。公司声称是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我想咨询下,按照劳动合同法这个转换合同合法么?我们的之前的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我们可不可以拒签,现在公司态度强硬 ,给予我们很大压力要求签合同,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Mc5288(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03-14 19: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