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强制转换合同
关于强制转换合同 近日,我上班的厦门法拉电子公司要求部分员工重新签订合同,理由是公司内部调整,从2009年之后进的都要转换合同。但是合同上面的公司名称叫做厦门法拉欣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不一样。公司声称是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我想咨询下,按照劳动合同法这个转换合同合法么?我们的之前的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我们可不可以拒签,现在公司态度强硬 ,给予我们很大压力要求签合同,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Mc5288(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03-14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