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你好,我于2012年和国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80元

你好,我于2012年和国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80元 你好,我于2012年和国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80元,由于房顶是坡屋顶,按建筑面积计算甲方不同意,就在合同附件里约定坡屋顶按国家定额实际工程量计算,主体完工后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给我,该工程由政府接手(该工程本来就是甲方为政府代建的),当时我不同意更换甲方,镇政府说只是换个甲方,合同条款不变,我才勉强同意,镇政府接手后,委托城建局代管,到该支付工程款给我时,镇政府说该工程施工没有招标手续没法支付工程款,需要补办招标手续,并且说招标只是为了手续完善,走个过场,在补办招标手续时,并且要求我把标的订的和原来的合同价格高出60元,说是有一些其它费用要从这里出,并且承诺和我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招标价合同,镇政府和上边结算用,一个是和原来的老合同一样的合同,和我结算用,但是,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里把坡屋顶的工程量也算进去了,当时我没在意,以为就是走个过场,在招标后镇政府按约定拟了两份合同,让我签字盖章,我盖好章后镇政府把合同要回去盖章却不把合同给我,到决算的时候不按老合同决算,要按招标价决算(按老合同决算每平方要比招标价每平方高出70元,这样以来我要亏损60多万元),多次找镇政府协商,领到就是不同意,我手里又没有合同,没证据,只有当时和国成公司签订的合同,我该乍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5-06-05 20: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