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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

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 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他离婚的名下没有房产,现在好像是犯事进去了,我有权利向他父母索要这比钱吗?他父母有义务替他偿还这笔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6-04 08:4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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