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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薪资问题

劳动薪资问题 您好,张律师
     我现在桥头一家工厂工作,在这家工厂以工作以两年有余,2010年12份我辞职公司没批,以招不到人为由,于是我就一直在工厂上班,过完年后,于2011年2月10日辞职,公司批了下来.我想问一下,在2011年2月10日之前公司所以的福利我是否有平等享受权利.(是这样的,按照我公司以往每年春节的规定,在春节放假期间,公司写字楼所有管理人员都能拿到全月的薪资,而不是只是拿三天的法定工资)而今现在公司经理作出规定,2011年春节放假公司写字楼所有管理人员都能拿到全月的工资,而在2011年春节放假期间前后辞职的人员只能拿到法定三天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而我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张律师请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snetw……(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3-1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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