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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业务违约不过户

二手房买卖业务违约不过户 我于2015年4月19日和深圳福田区一处二手房产的业主通过中介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协议价为298万。我按照协议规定,如约支付了对方订金,以及按期到银行办理了资金监管、贷款等流程。5月20日中介同时通知我和业主6月1日去国土局过户,业主也已经答应。但5月30日,业主回复中介说因为交易周期太长,房价上涨太快为由,他不卖给我了,拒不过户。经过多次协商未果。
此种情况是否属于业主恶意违约?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过户吗?或者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根据市场情况赔偿我20%或者更高的违约金吗?这些操作的赢面分别可能性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茗静bsj(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6-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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