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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职务侵占罪

经济犯罪 职务侵占罪 我朋友与供应商司机合伙偷运自己看管的公司铜粉出去卖(金额2万左右,不清楚他是不是初犯),当场抓获,供应商司机逃走了,于2010.12.28关在看守所,至今仍没有放出来,什么消息都没有,也没有收到检察院的棣捕通知书。想问下这样关在看守所里面超过2个月合法吗?大概会怎样判?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Wx419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0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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