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超市接到精减人员通知后,第二天人事经理在打卡时现场捉到一位员工代打卡,然后从监控中调出代打中的部分人
超市接到精减人员通知后,第二天人事经理在打卡时现场捉到一位员工代打卡,然后从监控中调出代打中的部分人 超市接到精减人员通知后,第二天人事经理在打卡时现场捉到一位员工代打卡,然后从监控中调出代打中的部分人员,予以处罚.以员工多次代打卡为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7名员工开具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员工手册写明代打卡为乙类过失,扣4分罚款50-100元,一次违规处罚满10分或累计罚分满10分者(一年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些员工在超市已有5、6年,都是老实肯干的员工,还有三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之前在超市并没有任何处罚记录.请问像这种情况,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违法?员工如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kK8249(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3-08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