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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遇到了执行问题

遇到了执行问题 被告于2006年6月12日与原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08年6月28日之前付清所有货款,但是到今天被告欠原告153万元货款未支付,原告于2010年5月起诉至法院,法院支持原告请求并于2010年11月18日判决要求被告支付原告153万元货款及39万元违约金。原告在2009年7月份之前的法人是甲,现得知甲在海淀区拥有房产一套(为一套住宅房屋),被告的注册地址即为甲的房产地址,而2009年7月之后,被告的法人变更为乙,甲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请教各位律师,原告现在找不到被告(判决书都是在法院报上进行公告的),原告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将甲的房产作为被执行财产,如果不能,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rm……(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1-03-08 09:4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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