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5年5月26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是2015年5月30日内吗?
2015年5月26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是2015年5月30日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栗趁意(天津)
提问时间:2015-05-26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