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争议
租赁合同争议 本人租了某一小商品市场的铺面经营化妆品零售生意,铺面性质是商场开发商每年一次租赁给个人(即二房东),二房东再每年一次转租给实际经营的租户。上一租户得到二房东的认可把未到期的铺面转让给我,我为此支付了2万5千元的转让费和剩余未到期租金给上任租户。合同到期二房东又和我续签了一年合同。今年合同快到期,商场铺面的转让费已涨到4万,二房东为了想自己到期无偿收回铺面,逼我签订没有任何保障的单方面拟定的所谓承包责任合同,如我不签合同,就以我到期不签合同不交租金为名收回铺面。如果我到期不搬离,二房东可以强行搬我东西吗?如果起争执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呢?如果二房东告到法院,我该如何应诉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w1799(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3-06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