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能以什么理由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吗?
我能以什么理由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吗? 我能以什么理由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吗?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我是2004年2月进的 公司,合同是2年1签,2008年12月17日公司贴出通知,由于生产计划的减少,决定对我们几个短期放假1个月。1月以后又贴出无限期放长假的 通知,到现在09年4月18的时候电话通知叫我去上班,刚好我出了车祸,无法去上班,09年5月18号现在我伤好了,去公司要求上班,公司以人有了为由,再叫我 到家等电话通知。
放假这几个 月,只给交养老。医疗 失业保险,没有1分生活费。
1这样的 情况,我怎样去维护自己的 权益,我不打算去这个公司上班了。
2我想以放假不给我 生活费,本人想上班而公司不提供我上班,解除跟公司的 合同 ,并要求公司给我 5年的 赔偿金 ,有多少把握得到赔偿金?《现在公司生意好了,我原来的岗位给人代替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bcooo……(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09-05-25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