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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咨询

案件情况咨询 二十几年前在贵州我爸爸和我大伯遭到一群七八个人的围攻,然后分开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我大伯出手杀死其中一个人,而我爸爸对此并不知情,只是在逃跑的过程中出手伤了一个人,当时经鉴定是轻伤并没有什么大碍。事后我大伯就一直逃匿至今不知所踪,也再没和家里联系过。而我爸爸就搬到湖南南县大通湖落户。但在2010年6月份,我爸爸被贵州那边过来的派出所抓到贵州去询问是否知道我大伯的下落,然后就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三个月后我在湖南请了个律师。律师以案件超过最高追诉期,应不与追究任何责任要求检察院撤销逮捕令并要求派出所无条件放人。但派出所以受害人不放手为由不肯撤销案件,只肯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把人放啦。请问派出所的这种做法是对的吗?事后律师一直和那边的派出所沟通,让其撤销我爸爸的这个案子,但跑了好几次都被派出所的以此理由给挡回来。在请律师的时候就已经付给律师5000元的费用。每次过去车费,吃住的费用也全包啦。后来律师说要销案还要出20000元的费用,请问这个费用是不是合理的?还能再少吗?最合理的费用应该是多少?不撤销案子以后会有麻烦吗?
  律师说他是以刑事案的收费情况收费的,这个案子应该是以刑事案的情况收费吗?就算以刑事案的情况收费应该收这么多吗?因为律师说派出所是把我爸的案子和我大伯的案子放在一起的所以就显得复杂,所以收费就要高些,请问真的有这么复杂吗?
  希望能得到一个准确的收费情况,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田方银(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1-03-0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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