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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是否必须做伤残鉴定

是否必须做伤残鉴定 律师你好!孩子在烟台上学,09年11月和同学玩耍追逐中,回手不慎将同学眼镜打碎,镜片扎伤眼睛,急送医院救治,手术(据说泪管未能联结)后住院二十多天出院。正遇放寒假,在家休息。10年春天开学后至今正常在学校学习生活。该同学住院期间,全部治疗费及住院费均由我方负担。我和孩子多次专程看望(带礼品)。放寒假后,我们全家又专程带礼品去了对方老家看望,请他们一家吃饭,并留了部分现金。关系融洽,并积极协商二次治疗。一年来,对方并未进行第二次手术。前段时间,对方通过律师告诉我,他们不想做第二次手术(泪管再造)了,要我和他们作伤残鉴定,协商赔偿。孩子现在上学生活正常,视力也无影响。请问律师,我有必要和他作伤残鉴定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ren……(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1-03-0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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