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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损坏他人物品

关于损坏他人物品 2010年6月份,我们5个人砸了人家工作部的玻璃,今年2月28号晚上我们被抓进派出所,2011年3月1日我们家长与工作部老板协商,我们总共赔付工作部老板2万元(其中有两家是拿了两个人的钱,我的钱就是他们其中一位家长拿的),双方在派出所签订了一个协议,这事终了。没过几天,我们这一方有两位家长觉得钱拿的有点多,决定反悔。
    我想问下他们两家反悔与我有什么关联吗?我会不会被卷入进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03183……(辽宁)
提问时间:2011-03-0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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