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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未签书面合同,且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单位未签书面合同,且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在2010年11月进入现单位,当时公司只拿了一份劳动合同给我签,上面的工资写得很低,说是为了办理社保用,并且没有给我留一份,当时我提出应该是一式双份,且希望签一份反映真实工资水平的合同,而且我手里也要保留一份,公司回复事后会按我的要求重新签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截止2015年5月,这份正式的合同都没有签,而且原合同的期限早已经过期一年多了(原来是3年期的),公司也没有再提签合同的事。同时发现公司并没有按我的真实收入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做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一点点的标准来缴的。请问我可不可以以公司未签定书面合同以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齐应缴的社会保险,并支付因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yclar……(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5-22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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