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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追讨朋友欠款

关于追讨朋友欠款 我又欠条,但是欠条是我写的,签名他自己签的,还有署名日期也是他本人写的

欠条如下:
今欠到 
XXX(我名字)现金一万元整,于11月1日之前 归还,逾期不还 
每日支付千分之一违约金。 
xxx(他的签名) 
2008年9月1日 

我们不属于一个县,但都是一个城市的,我想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可以追讨欠款吗? 违约金是不是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36239……(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09-05-20 19: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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