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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左小指受伤

工作时间左小指受伤 我于2010年12月31日上班后工作时蒋左小指挤伤,后经两次手术被迫截取了一公分左右,指甲缺损,公司并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在公司上班两个月了。我的伤能评为伤残吗?应该几级?那么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应该怎样索取赔偿,我是否还应继续在公司工作?如果不继续工作我应怎样提出?我应得到哪些相应赔偿?希望能给我详细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Ex6984(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03-02 16: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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