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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上有一条:自以乙方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办出之日起5日内,乙方将取得的以乙方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及他项权利证明送到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银行发放贷款的形式支付甲方第三笔购房款xxx元整,若乙方的购房贷款不足申请额度的,则乙方应于甲乙双方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且交易中心出具受理单之前,补足该不足部分。    请问如果银行拖着放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好纠心(上海)
提问时间:2015-05-1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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