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以什么案由告对方?告谁?告对方承担哪些?
以什么案由告对方?告谁?告对方承担哪些? 单位让我把小房子置换成单位的大房子,因这套小房子折价问题未达成意见,房未换成,我们家仍住这套小房。 2010年12月10日,当我们晚上回家时,发现我们家原来的家具、家电不见了,换成别人的东西了。打电话报警,警察调查说,单位把你家房分给别人了,是单位指使让别人搬的。可我们问单位,单位说:是他们个人的行为,与单位无关。(家具、家电至今被他们房子单位仓库里) 此事未解决,请问,我该怎么起诉?告谁?告他们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PB9065(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2-28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