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算是收脏吗 应该由谁来赔偿

我算是收脏吗 应该由谁来赔偿 今天 1月14日 有个年满18岁的人(我留有身份证复印件2张并让他签名)来我店卖了一个显示器 市价600元左右 我已500元收购 第二天派出所找到我 说是卖显示器那人是在网吧偷得 令我无偿交还显示器  录口供的时候偷显示器那人已说明我已经问过他显示器的来源 他说是家里的   我这就白白损失500元   我不知道这应该由谁来赔偿我?被偷的?还是偷显示器的?   (偷显示器那人父母离异 不肯为他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韩520(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2-25 20: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