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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赔偿??

此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赔偿??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于2008年8月到一家单位入职,三个月后转正签定了劳动合同,2008年8月底因生小孩子而辞职(因为单位员工手册上规定,未满三年的员工没有产假,单位领导做工作后辞职离开,2010年3月2日再次入职该单位,入职一个月后转正,未签定劳动合同,同年6月8日接到通知,该单位因终止劳动关系,6月12日,单位人事部拿出合同让未签定合同的员工签合同。请问,如果没有签定合同应该如何赔偿,这样子签定合同有何效力?签了劳动合同又应该如何赔偿(单位只让员工填名字,没有填写基本工资标准,以及日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Gz6927(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1-02-2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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