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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同意协商离婚

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同意协商离婚 原、被告系夫妻关系,2010年10月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同意协商离婚。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但至今被告分文支付原告抚养费。
问:1、原告能否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2、被告若坚持不支付抚养费,原告能否起诉至法院原告其支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enqin……(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2-25 16: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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