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已签居间合同,发现无购房资格,是否应付中介违约金

已签居间合同,发现无购房资格,是否应付中介违约金 已付上家定金,签订居间合同及中介自有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解释为正式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
后发现自己不满足购房条件。居间合同上写明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并有此条:丙方告知:根据国家政府住房限售规定等政策,乙方应如实提供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等情况,否则将承担包括“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在内的一切法律后果。
请问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无效?违约金需要全付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123……(上海)
提问时间:2015-05-13 14:1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