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劳动纠纷
管理叫我走人
管理叫我走人 有一天管理说:“不做,给我滚蛋”。也不书面通知,也不给工资,这时我可以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金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liujun……(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2-22 19:49
redpopowsr
2011年02月22日 19时52分
可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2-23 00:19
是可以的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11-02-23 06:36
你好。可以的。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房子全权管理的人能不能不经房子主人同意卖房?
2个回复
行人未走人行道,被小车撞伤,小车司机责任大吗?
1个回复
对假释、缓刑人员的管理
0个回复
两人入股一人管理该如何分配利润
2个回复
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的交通运输管理实在是太嚣张了,还支持报废车上路
1个回复
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吗?
3个回复
户籍迁移管理
0个回复
财务人员未签合同辞职后几天可以走人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