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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单位叫我把单位负担的部分养老险补齐合法吗?

辞职时,单位叫我把单位负担的部分养老险补齐合法吗? 我是08年10月底来单位的,单位说一年后给交养老险,结果到了2010年5月才开始交,现在已缴了10个月,现在我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工作,需辞职,单位说必须 把这10个月单位负担的部分补齐才行,这样有法律依据吗?我需要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Db2529(河北)
提问时间:2011-02-20 20: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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