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原单位未给缴纳养老保险,断交部分该有谁交?

原单位未给缴纳养老保险,断交部分该有谁交? 我爱人原在一农村粮站工作,为合同制工人,1991年到1997年期间一直由粮站代扣养老保险,再由粮站上交中心粮站,而且一直没在保险手册上登记。1997年调到乡政府工作。2006年补交养老保险时发现,粮食系统在2004年改制时,将原在粮食系统工作中间调出的人员遗漏,没有给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就连他们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代扣部分)也不知去向。所以我爱人1991年到1997年期间的养老保险就成了问题,找粮食局也未果。社会保险所说要按照现在的工资标准续交,算下来要交将近2万,是不是太冤了?
    请问这期间的养老保险该由谁交?按什么标准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ngt……(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0-06-21 16: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