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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老人是否单方面有权利解除儿女的分家协议?

老人是否单方面有权利解除儿女的分家协议? 老人健在,而三十年前2个儿子的分家协议上如此写道:“大儿子不负责老人养老,同时遗产不继承。但每月给负责养老的二儿子支付50元作为补偿,直到老人去世,赡养老人的责任和遗产归二儿子继承。”----这份协议,上面有两位村集体的长辈见证签字,如今这二人都健在。同时大儿子从未支付过一分钱,二儿子一直负责老人生活。如今大儿子在三位见证人不在场,二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老人共同宣布作废了这份协议,更改为第二份协议:“遗产归大儿子继承,同时完全负责老人的生活,二儿子无遗产继承,无须再负责老人生活。”-----这份协议有另外的二位村集体体成员和两个儿子签字。   如今老人生病住院,老人却违背协议内容,提出医疗费用由二儿子承担,遗产则由大儿子继承。  现请问律师,这2份完全和实际相反、一边倒的协议有何法律效力?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却得到老人的遗产,这是否合法?二儿子有无权利要求大儿子支付30年的补偿费用?此问题不解决,家庭矛盾一触一发。结果可能是老人气病离世,兄弟拳脚相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ngjr(北京)
提问时间:2015-05-0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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