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这样的房屋公证有效吗?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吗?
这样的房屋公证有效吗?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吗? 我爷爷的房子是爷爷单位分公房。共三间,楼上两间,楼下一间。生前我爷爷和我老叔一起住。我老叔住楼上,我爷爷住楼下。当时买房的时候,我老叔出了4000元,我爷爷出了3000元,税是我爷爷缴的。现在,房子值钱了,去年夏天,我老叔就想把房子过到他的名下,我妈不同意,就一直拖着没过.我爷爷一个月4000元左右的老保,是我家和我老叔家平分的。我爷爷的饮食起居也是我家和我老叔家共同承担的。我爷爷12月份去世了。前几天,我妈才知道,房子我老叔已经偷偷去公证了,证明人是我老婶的侄子,还有一个人,我不认识。我想问问,这个公证有效吗?我妈还有权要求去分房产产吗?
问题补充:房子是爷爷年轻的时候爷爷的单位分的,我爸和我妈就是在爷爷的这套房子里结的婚,后来,老叔也接结婚了,都住在这里,我爸考虑到房子不够住了,就向单位申请了住房,搬出去住了。后来,国家实行房屋购买制度,老叔出了4000元,爷爷出了3000元,买下了这套房子,地税,和契税等等都是爷爷出的钱。去年夏天,爷爷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连家人有时候都不认识了,老叔看爷爷身体越来越差,就想把房子过到自己名下,来找我爸妈来商量,我妈不同意,就一直拖着没有去过户。然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年底,我爷去世了。今年年初我妈才知道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去公证过了。
现在,房子仍然在我爷爷的名下,我老叔如果要过户到他的名下,除了公证处的公证外,还用我爸妈签字同意吗?
如果我妈想要回自己应该继承的那部分房产,请问还可以吗?要怎样做才可以?有什么法律程序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33063……(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2-19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