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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打架,我在现场,没动手,对方鉴定不构成轻微伤,身上有淤青

朋友打架,我在现场,没动手,对方鉴定不构成轻微伤,身上有淤青 和朋友吃完饭在路上,和一个开车人发生口角,我朋友和对方殴打,我在现场,没有动手,对方鉴定没有构成轻微伤,对方身上有淤青。我朋友衣服扯坏,但未做身体鉴定。朋友逃逸,我被讯问。目前对方也有人证我在旁边未动手。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现在对方和派出所在找我要精神损失费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tyra(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5-0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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