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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员工在公司宿舍受伤

关于员工在公司宿舍受伤 一名员工于下班后在公司宿舍洗澡时受伤。因宿舍便池有破损,其脚筋被便池破损处割断。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需要负责任?需要负多大的责任?

现在该员工在住院,医院要求必须有人陪护。如果由公司的员工去陪护,是否可算为该员工是上班?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cafi……(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2-19 09: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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