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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过户问题

离婚房产过户问题 双方协议离婚,由于一方有过错,协议将房贷余款交齐后房产证过户到无过错方名下,{房产为婚内共同出资购买的共同财产,但原购房合同上当时只填写了过错方的名字)那么房产过户想在离婚之前办理,这是房产是共同财产,过户时用交过户费用吗?离婚前办理好过户后再离婚,房产证更名为无过错方是否会在今后被认为是离婚前办理的而无效呢?这个时间差是否会影响房产证上户主所有权?如果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担心过错方反悔而拒绝办理,使无过错方的权益受到损害。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abbit……(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2-18 20: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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