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起诉书这样可以吗?
起诉书这样可以吗? 债务纠纷起诉书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
被告:***,男,辽宁省沈阳市人,住址:*********,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还款两万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3月15日,被告因需向原告借款两万元,并当即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借条,双方约定借款后两年内还清,借款后,原告因自身所需曾向被告催讨要求归还借款,经多次催讨未果。现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特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1年2月18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JIN……(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2-18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