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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一家外资企业,被单位解聘,理由是个人报销里有票据不符,可以索赔吗!

我在广州一家外资企业,被单位解聘,理由是个人报销里有票据不符,可以索赔吗! 1998年在该公司上班至今快13年,一直签有合同,但未签长期合同,今年6月是3年期合同到期年。上年度底,公司内部监察,查出我的个人出差报销不符合公司规定:有联号车票,其中另有电脑出租车票联号并是假的。我解释了理由。公司不认可。现公司要求我自动辞职。我能否索赔,并且公司05年才帮我交养老保险及住房公基金,请问我应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补缴多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基金,?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被忽悠(广东)
提问时间:2011-02-16 21: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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