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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恳求给予案仵定性帮助

恳求给予案仵定性帮助 伪造票据诈骗数百万 涉案人员“金蝉脱壳”逃脱法律追责 
    来源:本站 更新时间:2010-7-16 7:27:33 
    【导读】郑州市一工地土方外运的承包商,从事基础建设行业多年。2008年被一群当地拉土商户在欠款票据上以模仿或添加数字的手段骗取何先生高达数百万之多。因有六名民警参与诈骗,执法部门相互推脱,至今案件迟迟未结,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以不予立案使承包商被抢案件“流产”。从08年到现在被告的商户使用暴力手段,威胁并抢夺财产。致使何先生家庭生活困难,家人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下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工地清帐莫名被围堵 
   2008年9月3日,何先生在郑州火车站“人防工程”工地给拉土车主结算账目。按以往正常的劳动方式,边在工地上指挥干活,边给机械、运输土方的重型自卸车结算账目;其中前来结账的高青松、胡景卫等六人围着何先生的车转圈,据何先生讲,最先结账的是三大队的民警王磊、齐岳等五人。等给民警结完帐以后,高、虎等人开始莫名其妙的大叫大骂:“结不结账无所谓,先把我的欠条换了。”何先生感到莫名其妙,直接拿钱结账就行了,干吗不结账却要换条呢?没有同意换欠条。
   据何先生讲,结账场地很乱,管辖区派出所民警来了两个人,也让换欠条,当众向何先生要车钥匙。高、虎等社会闲散人员以未结账之理由,将何先生轿车及车内23000元现金、有价票据上百万藏匿扣押,包括车内大量有价票据和各工程支付工程款的明细记录等物品也不让拿。就这样无缘无故何先生的财产被肢解。据了解,两名民警是南关街派出所的,辖区也就是在三大队特巡辖区。
  5个月之后,刑警二中队民警在高青松住处找到被藏匿的轿车,民警现场取证时,车内现金、有价票据、物品已全部丢失。
殴打恐吓伪造票据骗取巨额钱财
  9月3日在工地发生围堵事件后,何先生盘点支出与收入,发现所结账的票据与实际车数、工程土方数不对,随即向郑州市管城公安局报案;2008年11月份正式立案侦查。根据百余张票据的22人签名,立案后抓获头三名诈骗人员:三大队托车队工人李海龙、沙镇海,地方人员朱继超。
    据了解,2008年6月至10月份沙镇海购买重型自卸车在何先生工地上拉土,每天沙镇海等人拉完土后,何先生会给他们打欠条,按条结账,沙镇海等人通过伪造或修改何先生所打欠条的方式,找何先生结账,就沙镇海一人先后三次利用伪造票据诈骗钱财达22000元。 
   2009年12月15日,一名叫司志勇的商户以未结账之名把何先生骗至一饭店内,拿出何先生居住的家属院和老婆的照片说:“只要老实的话,一是家人平安,二是皮肉可少受点苦。”据何先生讲:司志勇等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协议,以轿车换取他们手中五万四千元的欠条,并威逼在协议上签字。出饭店后司志勇等人在车上与何先生发生争执,在车行驶公路快车道地段时对何先生进行拳打脚踢,致使昏迷。抢走轿车及车内800元现金,报案后在派出所司志勇扬言:“只要在管城辖区杀了你也白杀”。四十多天后,案件没有解决,管城分局以“主观故意不是非法占有”决定对此不予立案。据查,司志勇08年曾和何先生在一工地上承接过不同工程,因为施工是占司志勇村的地,所以机械也必须出高价用他们本村的机械,支付款目地也是司志勇直接找甲方支付,和何先生没有直接经济往来。
漏网之鱼被包庇 倒置案件再三阻挠
  2008年11月1日,何先生向管城公安分局报案。11月19日,管城分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之规定,决定对何先生被诈骗案立案侦查。
   2008年11月管城分局刑侦大队对涉案人员李海龙、沙镇海等人刑事拘留。2009年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对李海龙做出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朱记超、沙镇海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20000元。
   而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民警申好杰、齐岳、王磊等6人至今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在2008年6月至10月期间,此6人多次采取伪造欠条票据的手段,先后诈骗何先生现金合计人民币数百万元左右。民警齐岳等人模仿本人字迹的欠条,已被郑州市公安局鉴定为“伪造”。为掩盖诈骗事实,上述民警于2008年11月底在管城公安分局二楼会议室退还何先生现金17万元,只有所诈数目的十分之一。并要求写谅解书,被何先生拒绝。
  2010年1月份,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以不予立案使承包商被抢案件“流产”。从08年起因为有六名民警牵涉此案,案件在审理时被倒置、搁浅,诈骗数百万的案件至今未结。致使何先生家庭生活困难,家人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
艰难上访路,至今无果
  为了讨个说法,本来是很清晰的案件,何先生多次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案却是一次次的不予立案。更让何先生不能理解的是:有着如此团伙做案,而且是有组织、有分工的数百万元的诈骗、哄抢、盗窃、抢劫、伤人案件。到目前为止已经两年多,案件却没有一丝进展。只是以不予立案而一拖再拖,相互推诿。
  面对这样的事情令人惊讶!是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使者竟能有这样如此大的能量?!数百万元财产的丢失,难道就真的可以不了了之?!谁使他们有如此胆大的手笔一次次视百姓的合法权益与不顾?!又是谁能使他们在如此侵害百姓的权益下游刃有余?!又是谁在充当他们背后的保护伞?!这中间又存在着什么样的猫腻呢?!  ( 张海  杨文博/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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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A1359……(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2-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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