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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离婚后双方有权利去干涉对方新生活吗?

离婚后双方有权利去干涉对方新生活吗? 双方走正常法律程序完成了离婚协议、离婚后男方又重组一个家庭、如果这时前妻对男方现在这个妻子进行骚扰、故意破坏、乃至抱负、身心伤害等过激行为、我想请问下律师、前妻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已经构成犯罪、如果是的话、她属于什么罪行、我应该用何等方法对我进行自我保护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dany……(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09-05-07 08: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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