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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封顶延期交房款涉及的违约金问题

房屋封顶延期交房款涉及的违约金问题 我家的房子(在青海西宁)是于2009年2月拆迁,打算回迁房,故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迁协议。协议上没有说明具体封顶日期,本人因私事去了外地(江西南昌),换了手机号,导致房子封顶没有联系上我,开放商说电话联系同时登报通知,但是我家老人都是工人平时根本不会去看报。而且在我们知道要交房款时立刻办理了交款事宜。开放商仍按协议说要交千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是否合理??疑问: 
1、协议上没有明确说明封顶日期 ,开发商说两年后如房屋没有交付会将过渡费双倍补偿,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2年才是楼房封顶的日期呢???
2、协议上也没有明确交房日期,这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3、现在的房屋比以前的面积增加了4平方,当时房价是按3150元计算,但是增加的4平方却要按5000收取,关于面积增加或减少的价格问题在协议中也没有体现,是否认为应该按照当时签订的房价计算呢?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条款,如果打官司结果可能是怎样?对我们有利么???跪求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uniu……(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1-02-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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