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在公司任职5年了,一直是公司驻外的市场人员,工作地点在四川

我在公司任职5年了,一直是公司驻外的市场人员,工作地点在四川 我在公司任职5年了,一直是公司驻外的市场人员,工作地点在四川,属于自己家的区域,2014年怀孕,2014年11月份生小孩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间换了领导,现在休完产假,公司以原区域有了新的人员接手为理由,调我回杭州上班,没有调令也没有和我协商,更没有谈工资待遇问题,我拒绝调回杭州,现在领导是强硬的说,要不回杭州,要不离职,我该怎么处理?如果赔偿,如何赔偿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4-14 10: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