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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在定南国盛公司工作两年,原劳动合同的签约地点写为“赣州市“三个字

本人在定南国盛公司工作两年,原劳动合同的签约地点写为“赣州市“三个字 本人在定南国盛公司工作两年,原劳动合同的签约地点写为“赣州市“三个字,实际履行的地方两年中一直都是在赣州市定南县,现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发出了续约合同,待遇有所提高,工作地点依然写的是“赣州市”三个字,可实际工作却是要求本人要到赣州市区的赣州国盛公司工作,故如本人续签合同就需按公司的要求必须从定南县调到赣州市区工作,本人家住定南,这样对于本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在此本人发出法律求助,请问如本人不续签合同是否能拿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障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04-0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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