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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12月25号开始在一个公司上班,说好试用期2个月,但是因为工作不喜欢加上公司说试用期没有5险

年前12月25号开始在一个公司上班,说好试用期2个月,但是因为工作不喜欢加上公司说试用期没有5险 年前12月25号开始在一个公司上班,说好试用期2个月,但是因为工作不喜欢加上公司说试用期没有5险,于是于2月10号辞职,我要求马上结清工资公司也不同意,但是后来3月给我打卡的工资却比应得的多一些,当时以为是公司效益好,新员工离职了也还有年终奖励呢。可是4月又发了2000块工资,于是就纳闷了,怀疑应该是公司在我离职后没有消除我的工作记录以为我还在上班所以继续在发我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情怎样处理?如果我联系他们后公司却要我归还已领的多余工资的话该怎么办呢?因为上两个月不知道工资是多发的已经用了。所以现在很忐忑,就想不联系算了,因为他们的原因导致这种状况也是糟透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5-04-0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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