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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政府对征地拆迁房屋宅基地安置宅基地有权进行加价买卖吗。

政府对征地拆迁房屋宅基地安置宅基地有权进行加价买卖吗。 我们村由于修高速征收了几十户房屋,现在集体安置在一个地方重建,但是村集体多征用的有宅基地安置地,并且准备多出来的宅基地进行转卖,但是被征房屋宅基地安置还要给政府交4万元的三通平整费,没有被征到房屋的村民并且无宅基地如果要买新安置多出来的宅基地就要12万元,请问政府有权利收取这么高的转让费吗?(现在新的安置房宅基地是5万一亩征用的村民的基本农田,卖出来却要这么贵,每个宅基地是139个平方,一亩就可以修3到4个宅基地,出去公共用地,)政府这样做事合法的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海涛的云(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5-04-0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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