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土地问题!

关于土地问题!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并於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顾名思义,耕者有其田,据说我祖上家也算半个地主,也是花的血汗钱为自己孩子一亩一亩买来的地,根本不及现在的所谓垄断、违法。结果解放时被征去以后,土地用在了非耕作、农业上面 早已是不知道多少年的民宅了。现在都在讲农村土地制度需完善产权改革和用途管制 ,虽说土地是天朝的
,我就想知道 照现在这样发展,现在或者能有机会实现找回 使用权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tr131……(北京)
提问时间:2011-02-04 18: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 长沙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 长沙

谷祥喜律师

湖南 张家界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永州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已帮助 2156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1502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澎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3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