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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资料就直接走了,公司可否扣除这30天的相应工资?可以扣那扣得比例应该是多少?

员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资料就直接走了,公司可否扣除这30天的相应工资?可以扣那扣得比例应该是多少? 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只给人事发了短信任何离职手续都没有办理就走了,请问他这30天的工资公司有没有权利不予以发放,因为公司没有人接替他的工作,公司也收了损失。或者这30天的工资可否扣除其中一部分作为惩罚,如果可以扣除,那么按什么比例扣是合适的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ln(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3-2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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