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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您好律师!我(我是男方)结婚有三年了,父母已经去世十多年,我和女朋友是2007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婚以前自己使用商业贷款自己购买商品房一套,商品房购买签订时间是2005年,婚前我给女方写了说明—“我们结婚以后每个月的860元贷款在任何时候都是我自己偿还”现在我们因为性格原因我两人都提出离婚,我们两人也一直没有要小孩子,没有买汽车,只有我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和结婚时她买的家用电器2007年结婚时有3.85万元的只用来结婚的债务,现在有当时结婚帐本和借条。现在按新婚姻法我们的财产会怎么样分割呢?谢谢您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风车(湖北)
提问时间:2011-01-27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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