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 各位律师好,下面我把情况进行描述,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准确答复,谢谢。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零三个月,现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我们在提出离婚之间进行过沟通,女方觉得是我逼迫她离婚,而事实是我想解决婚姻间存在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导致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在女方咨询我是否对女方有感情的时候,我回答“由于经历了这些事情,感情大不如从前,基本没什么感情可说”,所以女方提出离婚。当时我没有作出直接答复,而是过了两天再三考虑,也是经过了其冷漠态度对待才决定离婚。
后期,在谈到财产分配问题上,我们出现了问题。现女方想要房子!(房子是我婚前贷款购买,房屋总价110000元,首付29111元,首付比率在27%左右。产权证和土地证均在结婚登记前由国土部门发放到我手中。)而按照婚姻法来讲,我查阅相关资料,这种情况房子的判定属于一人的婚前财产。重要在于,是我一人出资购买、产权证发放日期也在婚前,我与银行只是债权人的关系,房屋所有人已经归属我个人。而后期偿还贷款属于债务,如离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该她可以分配的我房屋。我想确认一下,我国相关法律或长春本地的相关案例,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另外,关于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办法(房屋增值现在都属于金融危机和不健康的房地产价格攀升造成的,并非共同经营或其它原因的增值)。
其它物品我都可以不计较,重点就是房子的问题。另外,女方在与我非婚姻期间,做过一次人流,且在非婚姻期间吃过避孕药,现女方查出自己为输卵管堵塞,女方要求我必须将其治疗好,然后再离婚。而在婚姻两年多期间,我共计出差六个多月,并未时刻在家,也没办法找出其是否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另外,在处对象的时候,这个情况前提是我没有逼迫她去吃,而且处对象期间都是成年人,有自主的权利。现在女方家长就是认定,是我一手造成的,但这个也没有证据就是说我造成的。如果我们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如何处理最合适,如果我不带她看病,女方起诉离婚,包括分割房子问题上,对我有什么样的坏处。
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8888……(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1-17 14:09